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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 | 作者:中国排污许可 | 发布时间: 2020-03-16 | 9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1116-2020)的编制思路、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相关技术专家对本标准进行重点内容解读。
规范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本标准的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包括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工业颜料制造、工艺美术颜料制造、染料制造(含有机颜料制造、染颜料中间体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类别的排污单位。 废气废水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确定: 1.涂料制造。 涂料制造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包括物料储存系统、涂料生产、辅助生产单元。 废气种类主要包括储存呼吸气体、装卸废气、工艺废气、辅助(车间)废气、污水处理臭气、固废存储环节废气、实验室废气等,主要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以及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 废水类别主要包括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辅助车间废水、废气洗涤废水、生活污水等,主要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形式排放直接排放、或者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回用等。主要污染物种类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有机碳、特征污染物等因子。 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包括物料储存系统、油墨生产、辅助生产单元。 废气种类主要包括储存呼吸气体、装卸废气、工艺废气、辅助(车间)废气、污水处理臭气、固废存储环节废气、实验室废气等,主要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以及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 废水类别主要包括设备洗涤水、地面冲洗水、捏合废水、辅助车间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废气洗涤废水等,主要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形式排放直接排放、或者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回用等。主要污染物种类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有机碳、特征污染物等因子。 3. 工业颜料制造。 工业颜料制造主要包括钛白粉(硫酸法和氯化法)、氧化铁、铅铬系颜料、镉系颜料、立德粉以及其他工业颜料。不同工业颜料产品及不同工艺方法的污染工序有所不同。典型的生产单元包括物料储存系统、预处理或者中间原料制备单元(比如钛白粉的酸解单元、铅铬系颜料的硝酸铅制备、氧化铁的中间原辅料制备等)煅烧单元、反应单元(比如氯化单元、氧化单元、化合反应等)、后处理单元等。 废气种类主要包括呼吸气体、工艺废气、煅烧废气、烘干废气、后处理废气、污水处理臭气、固废存储环节废气、实验室废气等。不同产品和不同工艺的污染物类型不同。总体上看,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氯气、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等。 废水类型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漂洗废水、设备洗涤水、设备冷却水、地面冲洗水、压滤废水)、生活污水、废气洗涤废水等。不同产品和不同工艺的污染物类型不同。除了一类污染物外,主要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形式排放直接排放、或者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回用等。总体上看,主要一类污染物包括总铅、总铬、总镉、总汞、六价铬、总砷等,主要二类污染物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色度等。 4.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无机颜料类和有机颜料类产品的制造,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物料储存系统、生产车间等。 废气种类主要包括呼吸气体、工艺废气、污水处理臭气、固废存储环节废气、实验室废气等。不同产品和不同工艺的污染物类型不同。总体上看,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废水类型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设备洗涤水、地面冲洗水等)、生活污水、废气洗涤废水等。不同产品和不同工艺的污染物类型不同。主要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形式排放直接排放、或者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回用等。总体上看,主要污染物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色度等。 5. 染料制造。 染料制造包括染料制造、有机颜料制造、染(颜料)中间体制造等多种产品。主要生产单元包括物料储存系统、中间体生产车间(包括备料、反应、精制、分离、干燥、制剂等)、合成单元(包括备料、反应)、后处理单元(研磨、粉碎、干燥、拼混、包装等)。 废气种类主要包括呼吸气体、装卸废气、溶解废气、工艺废气、后处理废气、污水处理臭气、固废存储环节废气、实验室废气等。不同产品和不同工艺的污染物类型不同。总体上看,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硫化氢、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及相关特征污染物。 废水类型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工艺废水、设备冷却水)、设备洗涤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废气洗涤废水等。不同产品和不同工艺的污染物类型不同。除了一类污染物外,主要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形式排放直接排放、或者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回用等。总体上看,主要一类污染物包括总铬、六价铬等,主要二类污染物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总磷、色度、以及特征污染物(苯胺类、总铜、硝基苯类、氯苯类、苯系物、挥发酚、AOX、总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其他)等。 6.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排污单位的主要生产单元包括物料储存系统、生产车间。 废气种类主要包括呼吸气体、工艺废气、污水处理臭气、固废存储环节废气、实验室废气等。不同产品和不同工艺的污染物类型不同。总体上看,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废水类型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设备洗涤水、地面冲洗水等)、生活污水、废气洗涤废水等。不同产品和不同工艺的污染物类型不同。主要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形式排放直接排放、或者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回用等。总体上看,主要污染物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色度等。 排放口差异化管理: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单位的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其中, 1.重点管理涂料制造排污单位针对溶剂型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及其他类型涂料(满足国家低(无)VOC含量产品质量标准的辐射固化涂料除外)的工艺废气作为主要排放口,其他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2.重点管理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针对溶剂型油墨、水性油墨(满足国家低(无)VOC含量产品质量标准的水性油墨除外)的工艺废气作为主要排放口,其他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3.重点管理工业颜料制造排污单位按照产品设置排放口类别。钛白粉的煅烧废气、氯化废气、氧化废气排放口,氧化铁的工艺废气排放口,铅铬系颜料的含铅废和化合废气排放口,镉系颜料的反应废气和煅烧废气排放口,立德粉的煅烧废气排放口,其他颜料的工艺废气和煅烧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其他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废水排放口中钛白粉和氧化铁的废水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铅铬系列、立德粉、镉系、群青、MMO、珠光颜料以及其他颜料的涉及重金属排放的生产车间排放口设置为主要排放口,其他废水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 4.重点管理染料制造排污单位针对染料、有机颜料、染颜料中间体的工艺废气以及合成单元的工艺废气排放口设置为主要排放口,其他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废水排放口中涉及重金属排放的生产废水排放口和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设置为主要排放口。 5.工艺美术颜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的废水和废气排放口均设置为一般排放口。 废气许可排放浓度管控: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的废气污染物项目不同的行业细类或产品许可排放浓度的控制项目不同。排污单位应依据GB 9078、GB 14554、GB 16297、GB 31572、GB 37822、GB 37824 等相适用标准中的规定确定。 废水许可排放浓度管控: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的废气污染物项目不同的行业细类或产品许可排放浓度的控制项目不同。涂料制造排污单位废水污染物种类依据GB 8978、GB 31572确定;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废水污染物种类依据GB 8978、GB 25463、GB 31572确定;工业颜料制造、工艺美术颜料制造排污单位废水污染物种类依据GB8978、GB 31573确定;染料制造排污单位废水污染物种类依据GB8978、GB 31571确定。 许可排放量: 1.重点管理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废气主要排口按照《规范》中表15的要求设置污染物的许可废气排放量,主要排放口可能涉及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等的许可排放量。 2.重点管理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废气主要排口按照《规范》中表17的要求设置污染物的许可废气排放量,主要排放口可能涉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年许可排放量以及车间或者生产设施排放口可能涉及六价铬、总铬、总铅的许可排放量。 无组织废气管控要求: 本标准对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提出了详细的措施管理要求,通过还需要满足《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计划中涉及的要求。地方有更严格的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要求,从其规定。 自行监测要求: 根据现行排放标准及污染控制标准以及调研现有企业监测频次现状,结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设置污染源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应该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油墨油墨制造》(HJ 1087)要求外,其余在相应指南颁布前,执行本规范的要求。 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要求: 本标准针对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分别规定了记录内容。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提交执行报告,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和季度执行报告。 实际排放量核算要求: 本标准给出了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核算方法包括实测法、产污系数法等,具体见技术规范4.6。 排污许可证要求应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项目,根据符合监测规范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采用实测法核算实际排放量。对于排污许可证未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项目,按照优先顺序依次选取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和手工监测数据核算实际排放量。监测数据应符合国家环境监测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对于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或污染因子而未采用的,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污染物排放量,且均按直接排放进行核算。 合规判定要求: 许可事项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值符合许可证规定。其中: 1.排放限值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环境管理要求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按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 2.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记录中的内容,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满足许可要求,也可通过执法监测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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